江苏质监:部分车用柴油硫含量超标排放雾霾污染物

01.02.2015  21:36

  中新江苏网南京1月30日电 (田雯)30日,江苏省质监局发布车用柴油和发动机冷却液质量抽查及风险监测报告。其中,车用柴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硫含量、多环芳烃超出限量,这会导致颗粒物和氮氧化合物的排放,而这两种污染物是雾霾的重要组成部分。

  部分车用柴油硫含量超标

  质监部门在对南京市加油站、油库7批次的国V车用柴油产品进行风险监测后发现,合格5个批次,合格率为71.4%。对镇江等12个城市加油站、油库的84批次国IV车用柴油产品进行风险监测,合格69批次,合格率82.1%。

  质量分析结果显示,此次抽查车用柴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硫含量超过限量,多环芳烃超出限量,十六烷指数不能达到标准规定的最低要求,密度过大,含有脂肪酸甲酯等。

  专家介绍,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中,柴油车的颗粒物及氮氧化合物排放占70-80%,而这两种污染物都是雾霾的重要组成部分。柴油车排放的颗粒物90%以上都是PM2.5。车用柴油的硫含量高、多环芳烃含量高、十六值低是产生这两种污染物的主要原因。

  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以低等级的普通柴油冒充国IV车用柴油,以及在流通环节,车用柴油被非法掺入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其他油品。

  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车用柴油时应注意色泽、气味的比较,选择油色清亮,具有浓烈芳香气味的柴油用品。

  部分发动机冷却液不合格影响行车安全

  在监测的50批次发动机冷却液(车用防冻液)中,符合标准的41批次,合格率为82%。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产品的泡沫倾向、氯含量、沸点、气味、冰点、密度、pH值等指标不符合。

  据介绍,抽查发现2批次使用乙醇原料替代乙二醇来生产发动机冷却液。而乙醇沸点低、对橡胶密封圈有较强腐蚀性,用价格低廉的乙醇替代乙二醇为原料生产发动机冷却液,对行车安全存在较大危害。

  现代电控发动机对发动机冷却液正常工作温度的要求已提高到95℃~105℃。发动机冷却液沸点低会导致散热器“开锅”,造成拉缸、烧瓦等恶性故障。

  本次还对39批次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指标检测,发现13批次样品亚硝酸根离子含量大于20mg/kg、14批次样品硫酸根离子含量大于50mg/kg、5批次样品其他二元醇含量大于1%、2批次样品含有铬。

  亚硝酸根离子在很多发动机冷却液中都是作为缓蚀添加剂存在,主要功能为防止气穴腐蚀。但是,由于亚硝酸根离子能够和发动机冷却液(车用防冻液)中胺类添加剂反应,生成致癌物质亚硝胺,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而硫酸根离子在发动机冷却液中产生的影响,类似于氯离子,能够造成“点蚀”,严重的会造成水箱的穿孔。

  质监部门提醒,目前,水的沸点已不能满足发动机冷却系统要求。人员应尽量减少直接接触发动机冷却液,它具有毒性及可能含有强致癌物。不要自行更换和处置发动机冷却液,废弃的发动机冷却液对环境的危害巨大,不能随便倾倒。(完)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