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路边 车胎突然爆炸伤了行人
龙虎网讯 静止停放在路边的货车,轮胎突然发生爆炸,很不幸的是,就在车轮爆炸时,一对夫妻正好从旁边经过,因避让不及被炸伤,丈夫刘某伤情较重,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这起意外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而变得复杂:货车司机违停,未做定期胎检,交警未作出事故认定……这起“意外”算不算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持否定态度。那么,刘某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赔?
事件停在路边的车车胎突然爆炸
事故发生在2013年3月,当天中午,刘某、薛某夫妇二人在去超市的途中,被一辆违规停放在路边的货车挡住了去路,无奈,夫妻二人从该车尾部绕行。没想到,货车左后轮胎突然爆炸,二人躲避不及被炸伤。事发后,刘某夫妇被“120”送至医院治疗,丈夫刘某伤势较重,经诊断,其左胫骨上段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静止不动的车子轮胎莫名爆炸,确实挺意外,遇上这样的事,难不成得自认倒霉?刘某并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货车违章停放在路边,影响通行,他们在绕行到该车后轮处时,发生意外,如果货车司机没有违章停放,即便意外同样会发生,作为行人的他们也不会受到牵连。为此,刘某认为,货车司机未尽到车辆管理义务,违章停车致其受伤,应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于是,刘某将货车司机魏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各项赔偿共计12万余元。
争议: “意外”算不算交通事故?
庭审中,货车司机魏某非常委屈,觉得该事故根本不能算是事故,车子是静止状态的,且车轮胎突然发生爆炸是他没办法预计的。他同时认为,所幸该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如果要承担赔偿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来赔。
矛头指向了保险公司,可保险公司也觉得自己冤,他们强调:刘某受伤并非道路交通事故所致,公安机关也未就涉案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保险公司不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三责险赔偿限额内承担给付理赔款义务。
确实,意外发生后,交警部门未作出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那这起“意外”算不算交通事故?刘某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赔?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
判决:
法院审理后,首先肯定刘某自身无责,本案中,刘某系正常从该车旁行走,其对损害的发生不能也不应预见。
关于货车司机魏某,法院认为,魏某长期从事货物运输,对车辆的使用较为频繁,而其更换轮胎系在一年前,导致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观过错,同时,魏某明知事发地点未规划停车位,而将车辆违章停放在路边,而该道路系行人往来较多的支干路,若其能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上,可能会较少有行人从旁经过,有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据此,魏某应承担全部责任。
至于赔偿问题,法院认为,交警部门就涉案事件是否作出交通事故的认定,并不必然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定性。因货车系魏某所有,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故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依照商业三责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魏某予以赔偿。
综上,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刘某9.7万余元,赔偿魏某垫付款1.1万余元,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金陵晚报 编辑:李袆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