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修车厂遭火球袭击烧伤 厂长推卸责任被判赔16万

25.11.2015  16:31

  中国江苏网11月25日讯(记者 米格)汽修厂飞出火球砸中一男子,该男子被烧成十级伤残。汽修厂老板将责任推给手下员工和该男子。记者今日从江苏常熟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汽修厂老板一人承担责任,赔偿伤者160000元损失。

  2014年9月的一天,汽车修理工高某在修车时,电瓶打火点燃了一壶汽油,高某瞬间将“火壶”扔出车间。

  没想到,这个火球飞出车间后砸在了柱子上,又反弹砸中了来修车的郑某。郑某被烧成实际伤残,为此花费了医疗费40000余元。找修理厂索赔,却遭遇了扯皮。

  修理厂老板徐某说,郑某擅自进入修理间,对自己的受伤有直接责任,油壶着火时修理工操作不当,高某也存在重大过失。

  高某还原了油壶着火的经过。当时,有一辆车需要更换汽油泵总成,但是老板徐某图便宜,只买了汽油泵叫高某换上。可是,厂里没有专用的燃油压力测试设备,只能用移动电瓶来测试新油泵的功能,在测试时,连接线产生火花点着了旁边的汽油壶。高某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事故责任应该由老板徐某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故徐某应对郑某的损害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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