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1300元 尿毒症患者借身份给他人开浴室卖淫判2年

20.03.2015  14:04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记者 任溢斌 通讯员 金永南)出借身份为他人开浴室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没想到却招来牢狱之灾,18日,通州法院对沙某等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刑罚的同时,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出借身份的陆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陆某是一名尿毒症患者。2011年,沙某欲通过开浴室并组织卖淫的方式进行牟利。沙某与龚某商议以陆某的名义领取营业执照,并要求陆某一旦浴室被公安机关查禁,承认自己是浴室的老板,同时答应给陆某人民币每月1300元的好处费。陆某见有利可图,遂同意。

  2013年1月21日晚,公安机关在该浴室查禁卖淫嫖娼活动,并在电脑记账系统中调取到2013年1月5日至21日卖淫活动记录共计346次。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找陆某了解情况时,陆某坚称自己是浴室的经营者。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