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 为“十三五”发展打牢四项基础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柳玉祥
编者按:
12月23至25日,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司法局长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科学谋划司法行政“十三五”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培训班在回顾总结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人民满意目标引领的“一个理念转变”,打造12348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和法润江苏系列活动“两大品牌”,取得基层基础一体化实战化建设、队伍“三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四项进展”的基础上,确立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信息化引领、社会化建设、执行力提升为重点,持续推进“四个全覆盖”提档升级、全面推行“四大体系”融合共进的总体思路。现对培训班相关内容摘编刊发,供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学习思考。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贯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一条思想红线和逻辑主线,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做到“五个深刻领会、五个更加自觉”。
深刻领会“创新”理念是对发展动力规律的新认识,更加自觉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着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探索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大力推动实战化、信息化、体系化建设,推动了工作模式和服务机制的转型。“十三五”时期,要更加重视创新的重要作用,整合系统内创新要素,培育创客品牌,注重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更好地激发创新活力。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小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交流平台,为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刻领会“协调”理念是对发展战略规律的新认识,更加自觉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均衡发展。针对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和资源配置“倒金字塔”的结构性矛盾,工作条线化、碎片化现象依然存在,城乡、区域间法律服务资源配置还不均衡等问题,推动“四个全覆盖”与基层实战化、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发展,形成各项工作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深刻领会“绿色”理念是对发展质量规律的新认识,更加自觉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一方面,要主动围绕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做好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各项工作,为美丽江苏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绿色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行扁平化管理,减少层层开会和发文,切实改变传统的消耗型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化监所企业产业结构,减少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在全系统努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深刻领会“开放”理念是对发展策略规律的新认识,更加自觉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融合发展。树立国际视野,认真学习借鉴国外特别是韩国、新加坡等与江苏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法律服务工作的先进经验,形成完善的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积极服务江苏开放型经济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七大战略”实施,努力在服务大局中提高司法行政开放发展水平。
深刻领会“共享”理念是对发展目的规律的新认识,更加自觉地推动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围绕突出民生优先,持续深化法润江苏系列活动,研究出台法治惠民实事,进一步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普惠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