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为赚回乡路费盗数十车牌留条要求拿钱赎回
新京报讯 (记者赵吉翔林野)撬走汽车号牌,同时留下写有“捡到车牌”和手机号码的便签,取得联系后,则要求车主以数百元不等的价钱赎回车牌。8月2日晚,昌平区回龙观镇数十名车主遭遇此事,被盗车牌均为非京籍。
昌平警方称,昨日上午,龙园派出所同时接到多起丢失车牌的报警,根据报案者提供的线索,警方在北五环立水桥一座居民楼楼道里找到30多块车牌。目前犯罪嫌疑人还在抓捕中。
车牌丢失车身留纸条 想要先给钱
张先生是河南濮阳人,已在北京工作5年多,住在回龙观镇龙跃苑三区。
前日晚间10点多,张先生从老家开车回到北京,将汽车停在小区外的马路边。不料第二天上午10点多,他发现自己车头位置的车牌没了。
张先生称,当时在倒车镜上贴着一张快递的宣传单,拿起单子,在背面写着“我捡到一副车牌,联系电话1372000××××。”
此后,张先生前往龙园派出所报案,并在派出所中,按照纸条上所留的号码打了过去,“那人在电话中告诉我,他是在车子周围捡了车牌,让我给他弄两盒烟抽抽。”张先生说。
之后,张先生再次联系对方,对方改口称,让张先生给200块钱,便将车牌归还。派出所民警得知后,建议张先生先不要打钱过去。
但张先生并未听从劝阻,他与捡车牌者的聊天短信内容显示,对方发过来一个邮政储蓄银行的卡号,户主名字为“晓丽”,并要求“直接机器(自动存取款机)存里,不支持网转”。
张先生询问能否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对方称可用微信,并发来一个微信账号。张先生即用微信红包发给对方200元。
30余块车牌藏居民楼楼道内
下午1时许,对方通过短信告知张先生车牌所藏匿的地址:“立水桥地铁附近的明天第一城小区6号院一栋居民楼9层楼道内的消火箱里。”
按照对方给的地址,张先生在消火箱内找到了自己的车牌。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在取车牌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两个同样过来找车牌的人,他们最后发现楼内还有更多车牌。
“这栋楼内基本每层都藏有车牌,而且每个地点都只藏有一个,不仔细寻找很难发现”,张先生说。下午2时许,张先生再次与报案的派出所联系,随后民警赶来。
下午3时许,发现车牌的北五环明天第一城6院4号楼下,张先生称,办案民警已将楼内车牌全部找到,放在警车后备厢内。
据张先生提供的现场照片及视频显示,车牌被藏匿在每层楼梯间的门后或消火箱内,与杂物混在一起,共30余块,均为非京籍号牌。
“外地号牌再补办必须回属地才行,很麻烦花费也大,一般车主也就不想折腾,花几百元赎回了”,张先生认为,这是对方只捡非京籍车牌下手的原因。
■ 回访
男子称盗车牌为赚回乡路费
昨日下午,昌平区回龙观镇龙跃苑三区西门两侧马路边,停满了车辆,张先生等人的汽车号牌即是在这条路上被偷走。
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这条路上仍停着两辆车头没有号牌的汽车。但尾部号牌并未丢失,比对发现,这两辆车丢失的号牌警方均已在明天第一城小区找到。
新京报记者以丢失牌照的车主身份与对方联系,接电话者为东北口音男子。记者说出一个已被警方找到的车辆号牌,对方一听,马上表示“有这个车牌”。
男子承认车牌为自己所偷,“我也不瞒你,这个牌子是我掰的。我们在这里租房子,交不起房租了,想整个三五百元的路费钱回家。”
■ 律师说法
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若只是盗窃车牌,涉嫌违反刑法中的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犯本罪。但这起案件中,嫌犯盗窃车牌后,又强行索要财物以赎回,且总金额超过了2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