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八类特殊案件管辖全覆盖
■部分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松江区原区委书记 盛亚飞
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是新生事物,我对此很关注。我对报告中的一句话“特在何处,跨向何方”很有感触。建议全国要设置更多像市检三分院这样的专业性检察院,同时要与铁检基层院的职能划分得更清晰。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金永红
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制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但是目前人员结构、数量都还不够适应,因此要加强对案件的专业性研究,用先进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郑浩然
从“小跨”模式向“大跨”模式的迈进,需要突破现行法律的障碍,涉及了更多的顶层设计问题,难度会更高。市检三分院是试点院、探路者,希望在理论方面也要多探索,为全国提供经验和借鉴。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李春明
在短时间内建立了跨行政区划系列工作机制,成绩显著。建议进一步在提高办案能力上下功夫,在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民生犯罪等方面加强研究。
上海市人大代表、黄浦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朱如安
我总结了三个关键词:积极探索、勇于承担、成效显著。跨行政区划改革在顶层设计上有要求,但具体做法上难免需要更多探索,要通过改革完善法律监督的机制,让公民从司法体制改革中感受到可以依赖。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陆家嘴公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爱新觉罗·德甄
市检三分院和各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改革中做了很多有意义的探索,在案多人少、管理体制不顺等诸多困难下仍然取得很多成绩,我谨对这种攻坚克难、勇于拼搏,为经济发展护航的努力及精神表示敬佩。
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之一的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下称市检三分院)一年多来的探索情况怎样,人大代表对此十分关注。近日,17名全国及上海市人大代表应邀来到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考察市检三分院及其基层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推进情况。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明,上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检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建强陪同考察。代表们听取了市检三分院以及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介绍,参观了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控申接待中心、办案工作区和办案指挥室,并在座谈中充分肯定了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大家围绕改革中涉及的“特在何处、跨到哪里”、案件管辖范围调整、与法院在改革中的对口衔接、铁检院内部机构设置、专业办案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
八类特殊案件管辖全覆盖
市检三分院副巡视员、铁检分院副检察长李文向代表介绍说,围绕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新型诉讼格局改革目标,市检三分院开展试点探索。一年多来,已有六方面的标志性成果,即“明确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能案件管辖;办理一定量的跨行政区划重大民事和刑事案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简便易行的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办案机制;取得跨行政区划的类案监督成果;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办理跨行政区划案件的专门检察人才;形成有关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到目前为止,上海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法院、司法局和海关等五部门会签下发相关规定,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对外职能管辖的格局基本形成;市检三分院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管辖、跨地区重大刑事案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等特殊案件办理等规定,使检察系统内部的办理案件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
截至2016年8月底,共办理新增管辖案件406件665人,其中刑事案件282件514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监督案件18件18人。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8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已全部覆盖。同时探索了专业化办案组织形式,建立了规范有效的工作办案机制,完成了一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设立模式的调查报告及前瞻性研究》等调研课题,一支适应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的检察队伍正在成长。在此基础上,市检三分院充分发挥铁检原有的跨行政区划体制机制优势,在当地苏、浙、皖、沪等省市检察院的领导支持下,积极探索实践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向分布在苏、浙、皖、沪三省一市的5个铁检基层院延伸辐射。?
改革向铁检基层院延伸
在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代表们考察了该院从2013年10月起正式承担南京市部分地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办理工作的情况。
据该院检察长邱友根介绍,作为江苏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办理改革试点单位,他们采取了加强对外协调,推进两法衔接;对内改革原有办案架构,优化办案力量;多种形式加强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能力建设等措施。试点以来共办理跨行政区划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68件138人,诉后法院已判决33件47人,有罪判决率100%。
其中,一些个案荣获国家版权局、江苏省版权局等奖励;同时办理了江苏省检察院交办的跨行政区划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2件,其中1件民事案件经江苏省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
在考察活动中,代表们听取了市检三分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法律监督改革试点情况介绍。该院副检察长俞蕾说,今年7月以来,由原属上海市静安、虹口、普陀、长宁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改由上海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
对此,该院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监督,他们加强与法院沟通,主动跟进法院案件管辖进展,摸清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同时加强研究,提高行政诉讼监督能力,各项相关应对措施正在积极落实。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跨行政区划改革探索引起代表们很大关注。浙江省高级法院指定杭州铁路法院办理跨区域管辖运输合同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管辖范围扩大了,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相应的法律监督如何开展?
据该院副检察长王珍介绍,他们与同级法院统一认识,联合出台了《关于申诉案件办理联系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定管辖类民事案件的监督范围等工作细则,与同级法院会签后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和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开展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活动予以规范,为开展跨行政区划行政检察工作确立了制度保障。
同时,部署并落实了确定专人负责、理顺业务管辖、加强沟通协调、提升业务能力、扩大法治宣传等5条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