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进口税改:缴税有共识、执行有困难
为何国家要实施新税制?“海淘”商品是否由此大幅提价?海外商家如何看待此次新政?跨境电商是否进入新一轮规范调整?
4月6日,由新京报主办的“4.8跨境进口电商税收新政考”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围绕新政实施之后的机遇与挑战,来自跨境领域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国内主流跨境进口电商平台纷纷发表观点。
跨境进口电商平台方:不反对缴税,只求给跨境进口电商一个“名份”
北京苏宁云商副总经理严春永:
对于跨境进口电商税制改革,主要规范跨境进口电商行业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把基本靠人带的海淘与规范的跨境进口电商区分开,缺乏监管甚至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是海淘。
唯品会物流副总经理武迪:
无论是海关还是空管局,一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新规发布,在执行上就可能有问题。有一家跨境电商跟同行说,4月8日新规执行的时候,就不出货了,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海关系统升级一定会出现问题,这次新政某试点海关已经出现问题,每天积压了好几万个订单。
京东全球购负责人邱煌:
针对此次税改,第一个问题,目前主要集中在保税模式,针对行邮模式是否还会上调,国家是否还鼓励B2C商家走行邮,目前没有得到官方明确信息。第二个问题,此次跨境电商税改政策,国家制定的初衷在哪,有人说要缩减跨境进口对一般贸易之间税的差额,也有人说还是要鼓励跨境电商促进国内各方面的产业升级,目前还比较疑惑。
天猫国际副总经理邢悦:
此次跨境电商新政,大家还是集中讨论税改。其实作为电商行业,大家都非常欢迎缴税透明化。对于此次新规大家也希望正式给予这种创新模式一个“名份”。大家不反对缴税,担忧的是,一旦将跨境进口电商视同一般进口货物管理,意味着过去两年跨境创新监管模式被推翻。
此次新规没有设置缓冲期,诸多新规细则没有明晰,可能对于行业,甚至对希望进入中国的海外商家都会造成困惑和不安。
与会专家:
新政中提出“50元免税额度取消”,与上位法出入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56条规定,对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可免征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第45条规定,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此次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新政只是部门规章,与上述《海关法》和《关税条例》两部上位法明显相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8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北京大学新媒体营销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旗戟:
海外商家、跨境电商平台和消费者对新政的担忧不是税收本身造成的,而是政策不确定性造成的,新规出台之前,相关部委是否进行过测算,2000元的单次消费限额和20000元的年消费限额,不要求你测算百分之百精确,但怎么计算出来还是要公示的。应该为未来的市场实际操作和发展留有空间。
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王俊秀:
经过讨论,大家发现新政4月8日匆忙实施,技术性方案和配套文件还没有出台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操作性较明显。我们也是呼吁政府,有关机构重视各方呼声。
海外商家评新政:刚打开一扇窗户,又给关上了
德国保健品品牌潘晓雯:
作为一个德国保健品牌,我们是跨境电商的绝对受益者,因为保健品之前通过一般进口根本无法进入中国市场,能进入的中国传统销售渠道费用相当高,中国消费者觉得贵。
希望跨境进口政策能够持续下去,我们支持税改,11.9%的税率对于品牌方定价的零售价格可能影响也不会很大。目前最担心的是正面清单监管问题,一旦我们的品类不在里面就必须退出中国市场。
香港小家电商家王振刚:
按照新规,2000元以上的小家电只能走直邮的方式。否则湖北消费者为拿到产品,要坐车几小时,到武汉天河机场海关交税。
并不是所有人都只想赚钱,我们是真心实意想把这个事业做大,希望消费者公平的享受到国外所有好产品。
另外关于两万元的年消费限额,我觉得中国购买力越来越强。数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有5亿中产阶级,通过限额来堵的方式是不可取的,用堵的方法试图解决国内产业升级的问题是行不通的。
德国超市负责人赵斌:
作为德国的大型超市,也是跨境电商的受益者,我们在中国达到近四千万人民币的销售额,主要是电器用品。
这次税改主要影响是2000元限额对于中国进口消费抑制。我们公司主要通过跨境保税备货模式,4月8日以后,2000元以上主打家电都无法售卖了,对现存库存压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