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动态跟踪提升扶持薄弱村专项资金审计效果

28.11.2014  22:22

      今年11月10日,南通市审计局再次向各县(市)、区政府发送专函,要求书面答复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近期反馈结果显示:各地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落实,如东等6县(市)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未实施的正在进行房源调查和资金筹措,已购置房屋正在筹划落实房产证事宜,已新办理房产证46896平方米,全市已建成招商引资项目有83个薄弱村的资产已对外出租、44个薄弱村的资产被企业预订。
      2013年,该局对全市57个乡镇、424个村12.72亿元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了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部分已建设施闲置等问题,提出了加强项目实施、用地、效益、收益等四项管理建议。今年年初,该局加大审计整改力度,通过专题汇报、合力推改、发送专函、跟踪检查等“组合拳”确保了整改实效。

  审计结果引起领导重视。  1月,南通市审计局及时将审计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市领导对审计结果十分重视,批示要求“根据审计建议,加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扶持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切实解决薄弱村发展问题。”市领导召集审计、市委农办、财政等部门专题研究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加快项目推进,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常抓不懈,把实事办实、好事做好;要求审计部门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要适时开展跟踪审计,检查问题的整改到位情况,并严肃查纠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行为。   形成联合检查机制。根据专题会议做出的决定,审计、市委农办、财政、监察部门每年至少对帮扶集体经济薄弱村项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专报上报市委、市政府。4月,四部门联合检查了各地落实整改情况,并向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检查组提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紧用地指标落实、加快落实扶持项目出租”等建议。   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2月,专题会议增加市监察局为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追究等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海门市已制定《南通市级经济薄弱村项目跟踪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委农办和其他各地管理制度正在拟定过程中。(黄山杉、王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