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跌入窨井脾被切除 通信公司赔偿20余万

10.06.2016  16:55

  扬子晚报讯 (记者 朱鼎兆)今年16岁的晓军(化名)吃完晚饭出去散步,途中内急到绿化带中方便,结果不慎跌入一没有加盖的窨井,受伤住院,脾被切除,出院后,晓军将道路管辖地政府以及窨井所有人某通信公司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38738.81元。经过长达一年的诉讼,记者昨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特殊的健康权纠纷一案终于有了终审结果:淮安市清浦区政府、清浦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无责,窨井所有人某通信公司承担晓军受伤害的85%赔偿责任,晓军自己承担15%责任。

  淮安市中院在终审时认为,晓军受伤后确定被损害的地点位于清浦区政府、清浦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辖区范围内,在接到开庭传票后,这两级政府主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带晓军等人到其跌落窨井地点进行现场勘查,最终搞清楚晓军跌入的圆形窨井属于某通信公司所有,所以在该案中,这两级政府没有任何责任。晓军在晚上散步时,掉入窨井固然有其疏忽大意、观察不细的因素,但如果某通信公司在施工时能够及时将窨井盖盖上,则不会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综合各方面因素,法院最终判决某通信公司承担85%的赔偿责任,赔偿晓军各项经济损失20292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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