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器漏水 商家必须负责

16.12.2014  18:54

          近日,溧水消费者李女士发现自己上半年在某药店购买的足底按摩盆存在漏水现象,而该店店员却拒绝李女士的保修要求。于是,气愤的李女士来到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该药店拒绝免费维修自己的按摩盆。

          据李女士介绍,上半年她在某药店购买了一个价值399元的足底按摩盆,由于最近感到身体疲倦,打算用按摩盆洗脚放松,没想到该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漏水现象。随后,李女士向该药店要求进行退换,但该店店员却要求李女士出示发票。而李女士的发票早已因保存不当丢失了,根本无法拿出来。于是,气愤的李女士投诉至区消费者协会。

          后经消协调查得知,李女士所购买的足底按摩盆并非人为损坏,商家有义务对店内出售的商品提供三包服务。经过协调,该商家也在李女士的描述下找到当日的购买记录,并承诺李女士将按摩盆送回厂家进行维修或退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此,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商家,商品在出售时,要开箱检验,并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结算时,要向消费者提供有效的发票和三包凭证;面对消费者的查询、投诉要妥善处理,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