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后变道危险系数高 十大交通陋习排名第二
连日来下班高峰期,179志愿者在人民路多个路口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沈宇辉摄
在一条车道上正常行驶,遇到前面车辆行驶速度较慢,刚好相邻车道又有空位,就超越前车,变到相邻车道上,仍感觉慢,就再变一条……如此蛇行般的来回变道超车,看似加快了通行速度,其实并不能提高通行效率。此外,很多驾驶人超车时没有打转向灯的习惯,容易因超车发生剐蹭、追尾等事故。
在江苏省“十大最令人厌恶的交通陋习”中排名第二的,正是“强行超越前车后,突然向被超车辆前方变道或下匝道”。
现象:超车后变道屡见不鲜
昨天下午3点多钟,记者在城区东环南路、江州路等路段蹲守,均发现超车现象,其中近一半的超车驾驶人超车时没有提前打开转向灯,超车后变道也屡见不鲜。
随后,记者来到高速靖江出口蹲守1小时,发现1小时内通过的近七成车辆下匝道时会提前开启转向灯,保持安全距离后再下匝道,近10辆车在靠近匝道口时随意超车,超车后立马下匝道,危险系数高。
市交警大队民警介绍,变道之前打开转向灯,是为了提醒后方车辆“我车要变道了,请注意避让。”但不少驾驶人认为,这样打开转向灯做提示,后车可能会为避免被“插队”而加速“堵路”,所以越来越多的驾驶人宁愿选择不开转向灯直接变道。很多老司机把强行超车视为家常便饭,认为存在安全距离,一切都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但是这种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往往还会惹怒被超车辆。
案例:
强行超车引发撞车
靖广线是连接靖江和广陵的双向两车道,两个方向各有一个车道,为了速度,很多驾驶员在靖广线行车时存在强行超车的行为。今年11月底,一辆黑色小轿车在靖广线上行驶时,想超越前方车辆,便驶向隔壁车道,此时前方有车驶来,黑色小轿车为了避让,撞上了旁边正在正常行驶的白色小轿车。民警认定,黑色小轿车车主负全责。
刚超车就转弯致车祸
今年8月初,一辆银灰色SUV行驶至姜八路和新江平路交叉口时,在没有提前开启右转向灯的情况下,直接超车至右侧摩托车的前方,在车尾还没有完全超过摩托车时变道转弯,变道过程中撞上了摩托车,致摩托车驾驶人倒地受伤。
【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该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危害】强行超车易导致前车反应不及,发生碰擦、追尾事故。匝道路段多位于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过往车辆车速快,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
【法律后果】从前方右侧超车的,前车左转时超车的,前车掉头时超车的,前车超车时超车的,与对面来车可能会车时超车的,视具体情形处100元至200元罚款,并按规定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