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头3天:南京查处35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04.01.2015  12:58

  中新江苏网南京1月4日电 (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申冉)2015年新年的头三天,南京城内几乎听不到往年接连不断的烟花爆竹声,少了烟花爆竹的“火药”污染,城市空气质量的压力也小了不少。从2015年1月1日起,根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南京城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尽管如此,南京警方在三天的节日期间,仍然查处了35起违规放“炮仗”的行为。

  按照《规定》违规燃放的市民将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据南京警方介绍,元旦三天,该市共出动执法巡查力量28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场所、小区、单位、街巷等35000余处次,主动发现和接受群众举报违规燃放行为35起,行政处罚12起,其中行政拘留1起。收缴烟花爆竹342箱,兑现举报奖励5000元。

  其中:1月1日0时许,南京警方对在一家酒店门口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董某依法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1日上午10时许,民警接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后,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当事人李某承认放了一挂200响的鞭炮和一筒12响的礼花,针对违规燃放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500元的罚款的处罚。

  元旦期间,在警方开展了多渠道的禁放宣传活动之后,许多市民群众主动上交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一些警局针对部分居民家中存放往年没有燃放、留存下的烟花爆竹的情况,创新性地开展“爆竹换平安”置换活动,如果市民主动上交留存的烟花爆竹,就可到派出所换取声控灯、门磁报警器等家用安防小产品。

  元月1日上午,市民徐先生看到了警方发送的禁放宣传短信后,主动到家附近的派出所上交了往年留下的两大卷爆竹。警方对徐先生的主动配合禁放工作表示感谢,并向他赠送了“门磁报警器”,希望他以自身实例广泛宣传,发动周围群众积极上交留存的烟花爆竹,切实履行公民义务,共同遵守禁放规定。

  据了解,元旦三天,南京市违规燃放警情仅有3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1.2%。通过宣传发动,全市主城区共接受20余名群众主动上交烟花爆竹47箱。(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