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

29.12.2016  16:05

  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被通报

  本报讯 继本周一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后,省纪委昨日再次通报2起典型问题,传递早提醒、早预防的强烈信号。

  苏州市吴江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综合管理科科长朱建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次收受民营企业主以节礼为名所送现金、购物卡、螃蟹提货券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万余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淮安市金湖县前锋镇卫生院院长华庚贤今年1月3日邀请前锋镇卫生院37名职工及3名医药代表参加女儿婚宴,违规收受上述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礼金。

  此前,中纪委还专门通报一批各省份典型问题,涉及江苏1起。南京市烟草专卖局三分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陈旭明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今年元旦前后,陈旭明采取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会议费4100元,挂账在宾馆用于违规接待;春节前,陈旭明安排领取已封存的10瓶五粮液酒用于送礼;3月份,在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时,他又安排领取6瓶五粮液酒用于内部聚餐。 (黄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