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0人被处理

28.01.2016  11:58

  交汇点讯 1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9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江苏5起,10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通分局局长陈建标违规用公款送礼与发放补贴问题。陈建标用公款购买礼品、香烟等送礼,并以职工未休年休假为名发放补贴。陈建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会副主席陈秀萍违规发放消费卡问题。陈秀萍违规给所属30个工会负责人与工会委员每人发放1000元消费卡。陈秀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敬老院原院长贾志明、左国政、曹国平、会计刘玉芬等人违规设立“小金库”及发放补助问题。贾志明、刘玉芬违规将企业、个人捐赠款及房屋出租费共计8.12万元设为“小金库”。贾志明、左国政、曹国平先后动用“小金库”款项发放过节费、护理费和其他开支。罗溪镇民政救助科科长王国平不履行监管责任,在明知敬老院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下,不制止、不纠正,并接受敬老院赠送的购物卡。贾志明、刘玉芬、王国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左国政、曹国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睢宁县地税局副局长王辉借操办父亲丧事之机敛财问题。2015年3月,王辉为其父亲操办丧事,违规收受部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通市商务局副局长仇亦文、行政服务处处长杨飞违规收受节礼问题。仇亦文、杨飞分别收受某石化企业以节礼名义赠送的1万元和7000元加油卡。仇亦文、杨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