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挂牌督办4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8.10.2015  18:18

  中国江苏网10月28日讯(记者 王千榕)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7日发出通告,经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决定对今年8-10月间连云港等地发生的4起较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据了解,我省2010年出台的《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一次死亡3-9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较大事故”、“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内河(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等,将被列入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范围。《办法》要求,市级人民政府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应在60日内完成7大督办事项,内容包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处分;对事故批复结案;监督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附:此次挂牌督办的4起较大事故

  2015年8月27日,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接报:在连云港灌云县燕尾港正东50海里左右,有“赣榆渔14044”号船沉没,船上共有8人,1人获救,6人死亡,1人失踪。

  2015年9月11日,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鸣北社区前张村9号出租房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三层,砖混结构,过火面积180平方米,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2015年10月19日,位于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的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5年10月23日,无锡践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位于泰州泰兴市滨江镇路19号的南大环保泰兴分公司进行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原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