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通报6起身边腐败案例 涉及受贿等问题

09.02.2016  09:06

  本报讯(通讯员 纪风 记者 姜涛)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宝应县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原大队长王元祥受贿问题

  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王元祥利用担任宝应县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及购物卡折合人民币24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5年3月,宝应县纪委给予王元祥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4月,宝应县监察局给予王元祥开除处分。

  ■高邮市送桥镇张公渡村村委会主任陈正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底,送桥镇张公渡村违规以改厕、环境整治、电话费等补助违规形式,给该村7名村干部发放年终补助共47140元。2015年7月,送桥镇纪委给予陈正山党内警告处分。

   ■仪征市城乡建设局质监站质监员陈晨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及购物卡问题

  2015年春节前,时任仪征市城乡建设局质监站质监员的陈晨先后两次接受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及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000元。2015年9月,仪征市城乡建设局党委决定取消陈晨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资格。

   ■江都区环保局原副局长马宝民受贿问题

  2008年至2014年春节,马宝民利用担任江都区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该局监管的相关企业人员所送财物,合计人民币21.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5年8月,江都区监察局给予马宝民开除处分。2015年9月,江都区纪委给予马宝民开除党籍处分。

   ■邗江区方巷镇信访办公室主任张立兵截留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2年时任邗江区方巷镇兴湾村党总支书记的张立兵采取多报统计数量,降低支付标准等方式,截留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拆迁补偿款356181元入村账。2015年7月,邗江区方巷镇纪委给予张立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陵区文峰街道文峰居民区党支部原宣传委员沈桂霞隐瞒收入申购经济适用房问题

  2012年4月,沈桂霞隐瞒收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2013年9月,通过摇号认购了一套7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2015年8月,广陵区文峰街道纪工委给予沈桂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