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起欠薪案被移送公安查办

28.10.2015  15:29

日前,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将今年第九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欠薪案移送公安部门。

 

今年9月,我市城区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18名职工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电子商务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负责人以消极懈怠方式逃避责任,拒不出面处理欠薪问题。同时,该负责人涉嫌以逃跑、藏匿等形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拒付职工工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核实,该公司拖欠19名职工工资8万余元。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

 

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去年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将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以上,作为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自该标准颁布至今,市劳动监察大队在立案调查中共发现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欠薪案23起,已全部移送公安部门。

 

市劳动监察大队提醒,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的,可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用人单位和经营者一定要守法经营,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