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口角起是非 扬州开发区检察"先民后刑"化恩怨

20.09.2016  20:38

  近日,江苏省扬州开发区检察院刑检科收到了被害人唐某某送来的“秉公执法、一心为民”锦旗,被害人紧紧拉住承办人的手说道:“太感谢你们了,多亏了检察院帮我们进行调解,为我解了燃眉之急!”该院在办理一起轻微刑事案件中,积极推进“先民后刑”工作机制,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的释法说理,依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了双方持续两年的矛盾纠纷。

  2016年8月,开发区院受理了一起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张某某与被害人唐某某系同一单位职工,2014年6月11日18时许,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争吵中张某某击打唐某某左额部致其轻伤。该案时隔两年时间,被害人唐某某的伤情一直反复,两家从熟悉到冷漠。张某某在接受讯问时表示了悔意,认为自己当时太冲动,并向承办人表达了对唐某某进行赔偿和修复关系的愿望。承办人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事,而是多次将双方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并将判决和调解可能出现的不同后果进行假设分析,让当事人权衡利弊。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张某某主动赔偿了唐某某的经济损失58万元,并自愿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张某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此案的圆满解决,让矛盾双方心服口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做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避免了当事人因案件处理不满而催生上访、上诉隐患,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和谐,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