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5.07.2016  11:13

  省纪委7月4日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黄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施玉山等人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07年,该村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施玉山与村委会主任邸兆青虚开工程发票套取专项资金116.17万元,虚列项目套取专项资金58.06万元,以上共套取资金174.23万元纳入村委会账务准备挪用。施玉山、邸兆青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高坪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德明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间,该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德明、村委会主任高玉换、村文书高根生3人利用职务之便,假借3户村民名义分别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1.05万元、3.05万元据为己有。高德明、高玉换、高根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套取资金全部追缴财政。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临夏州临夏县中学教师马忠学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马忠学在其父亲名下违规享受农村四类低保,累计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4228元。马忠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财政。

  酒泉市瓜州县梁湖乡银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国发虚报冒领棉花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5月,杨国发在上年并未种植棉花的情况下,向梁湖乡政府虚报种植面积30亩,套取棉花补贴资金3736.8元。杨国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套取资金已追缴财政。

  武威市凉州区康宁乡新寨村党支部原书记谢会文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4月,该村在实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中,谢会文虚列工程支出款2.8万元,实际支付工程款1.3435万元,剩余1.4565万元由个人保管。谢会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报套取资金已追缴财政。(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