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昨起实施 扬州成立江苏首家“反家暴联盟”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我市由7家单位联合成立的“反家暴联盟”也正式诞生。至此,扬州继试行人身保护令、“处置家庭暴力行为告诫书”制度后,正式开始依法严惩家暴。
近三年家暴信访200多件
扬州发出93份“家暴告诫书”
昨天,我市7部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市成立“反家暴联盟”。联盟成员单位分别是: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这也是江苏首个“反家暴联盟”。
据悉,“反家暴联盟”旨在通过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依托各类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律师、教师等各类反家暴志愿队,着重科学宣传引导、专业预防处置、广泛志愿配合、有效协同推进。
市妇联主席杨敏告诉记者,歧视殴打妇女、忽视虐待老人、暴力管教子女,在一些家庭经常出现。在我市妇联系统近三年的信访接待中,涉及婚姻家庭类问题600多件,其中涉及家暴的就达200多件。
此前,扬州已试行人身保护令;2013年,试行“处置家庭暴力行为告诫书”制度。截至2015年年底,共发出了93份告诫书。“告诫书让情理和法理有了一个缓冲的地带,而反家暴法对施暴者有法可究。”
全市派出所认定家暴38起
还有很多警察去了也没办法“我们发现,连续5年,家暴已成为婚姻家庭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李芬萍告诉记者,全市妇联2015年接待的婚姻家庭信访中,家暴投诉51起,占婚姻家庭权益类的28.3%。其他婚姻家庭问题多数会伴有家暴发生。仅2015年全市基层派出所认定家暴38起,成功调解率100%。
“比如有个女同志,被家暴后报警;结果警察去了,男方说是拌嘴吵架,女方生气才报警说家暴,警察也没办法。”据介绍,反家暴法律不完善、家庭暴力定义不够明确,导致多数轻微行为只能定义为家庭纠纷。
另外,妇联不是执法部门,对于施暴者只能以宣传教育为主;家暴告诫制度与人身保护令制度只能发挥家暴发生后的强制作用。对于家暴预防来说,缺乏法律规范。“我想,所有人希望的是没有家暴,而不是家暴发生后介入制止。”
现行婚姻法中,虽对家暴原因提出的离婚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于家暴的定义应在轻伤之上,使得很多家暴导致的诉讼离婚无法成功,反而导致很多女性无法保障自己。
家暴是婚姻家庭主要矛盾
低收入者、家庭妇女成主要受害人
2015年,市妇联信访接待共261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180件,占信访总数的69%。
李芬萍告诉记者,去年信访总数略有上升,婚姻家庭类仍占比最大。且这180起婚姻家庭信访里,家暴投诉51起,占婚姻家庭权益类的28.3%,是重中之重。
记者在数据中看到,来访者中家庭主妇、低收入人群占较大比例。多数经济处于劣势的女性,在家庭中地位也处于劣势,容易成为被侵权对象。
更重要的是,信访人员的心理问题日益凸显。在处理信访过程中,很多家庭问题是由于当事人心理疾病导致的,许多当事人家庭不健全,单亲、离婚、丧偶等,缺乏正常家庭的关怀与沟通,常常心理压抑,严重的转变为精神疾病。
当然家暴中也有很特殊的情况,男性成为了受害者。“去年,扬州有位"女汉子"对丈夫施暴,连捅四刀。”记者了解到,男性被家暴的比例大约仅占家暴总数的不到10%。
【家长看过来】“棍棒教子”是违法
如看到孩子被家暴,请举报
记者了解到,此次的“反家暴法”专门提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也就是说,“棍棒下出孝子”的教育方法,现在就是触犯法律的家暴行为了。
2015年6月16日下午,网传《宝应还有如此丧心病狂的后妈》称,宝应县山阳镇有个女童被后妈毒打,已经住院治疗。这一发生在去年宝应的虐童案,引起了全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市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家暴儿童已成了信访新问题,亟待社会重视。
李芬萍告诉记者,由于儿童暴力隐形性、多发性、严重性等特点,多数儿童暴力等到发现时候,已经十分严重,部分甚至涉及犯罪。“我们认为,传统式的家庭教育,使得多数父母不能理解打骂方式教育子女是一种违法行为,儿童暴力也就成为了一种隐性不易被发现的家暴形式。儿童自身也缺乏对此的认识,所以不会求助外界。多为情况严重后,由邻居、老师等发现举报。但是即使亲人遭受惩罚,也容易错过儿童心理矫正、父母心理干预的最佳时期。”
“希望全社会的人们都加入到反家暴联盟中来。”“反家暴联盟”成员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无论你身处何地,看到孩子被家暴,第一时间拍照、摄像、报警,还给孩子们一片安全的天空。”
【有一个想不到】
80后女性更愿求助妇联
主要是夫妻磨合期矛盾多“另一个不断增长的就是80后、中青年妇女信访人数的增加。”李芬萍告诉记者,她们反映的问题还是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方面,但是涉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赡养等问题逐渐增多。
“现在的中青年人群对婚姻家庭生活质量要求也在提高。中年女性更介意丈夫对家庭子女的关心度不够,容易产生家庭矛盾;而年轻夫妻的磨合期矛盾多,夫妻双方很难包容,调解的时候有难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在婚姻登记大厅建立婚姻危机干预工作室5个、志愿者48人,对526件离婚案件进行干预,“劝和率”达32%,挽救了一批即将破裂的家庭。 记者 陈洁文
【反家暴“利器”】
6年前高邮发出全省首份“人身保护令”
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昨起正式施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最受关注的亮点之一。记者昨从我市两级法院获悉,早在2010年,高邮法院就率先试行这一措施,并发出全省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出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对其中一名“违令”者开出全省首张、全国第二张“违令罚单”。
据悉,2010年11月6日,高邮法院发出江苏省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该院也是“反家暴法”施行前,扬州唯一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出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和申请人均为女方;8名施暴者停止暴力行为,1人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司法拘留,该案也成为江苏省首例、全国第二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拘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