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各区运送生活垃圾 每吨需缴纳50元
01.12.2014 13:09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网站获悉,南京市近日下发了《南京市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从明年1月1日开始,将生活垃圾送入市级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处置的区,需缴纳生活垃圾环境生态补偿费,缴纳标准为50元/吨。
据悉,生态补偿费将专项用于市级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美化和整治、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维护、居民环境诉求协调和环境污染补偿、生态环保宣传和管理及其他生态补偿事项。范杰逊
编辑: 莫小羽、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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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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