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5年起县级以上政府需全面公开预决算
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到,日前江苏省政府印发《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引领全省预算管理改革的纲领性、实施性文件,《通知》明确8项重点工作和28条具体改革措施。江苏财政2015年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重点也于近日明确。
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
今年起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
2014年来,国务院和财政部陆续下发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系列文件。《通知》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引领全省预算管理改革的纲领性、实施性文件。
记者看到,《通知》8项重点工作的第一项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增强政府财力运筹能力。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2015年达到20%,2018年达到25%,2020年达到30%。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其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建立部门机构人员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超编配备人员,杜绝“吃空饷”现象。
【解读】江苏财政2015年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重点之首就是“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收入和支出将全部纳入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必须单独编制,今后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不再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反映。
县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
“吃财政”的都要公开预决算和“三公”
《通知》的第二项重点工作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从2015年起,全省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2015年起公开“会议费”和“培训费”,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应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公开,并逐步实现按地区公开,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解读】与以往相比,“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
建立地方债务风险预警、化解机制
政府举债仅用于公益性支出、适度归还存量债
《通知》重点提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与运营。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市县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省级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解读】2015年将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严控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
不再采取“资金等项目”办法
《通知》另一重点工作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控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重点支出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即“资金等项目”的办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制度规模和比例,省级力争2015年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比例达到1:1,到2020年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2015年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减少1/3左右。加快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标准,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
【解读】各级预算安排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分别在人大批准后30日和60日内下达。部门单位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收回本级财政统筹用于民生领域。
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政府不得脱离税源实际向征管部门下任务
《通知》的重点工作还包括“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具体包括:完善税源管控机制,各级政府不得脱离当地税源实际向征管部门下达收入任务。强化税收入库管理,对故意混库侵占省级税收收入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认真贯彻国发[2014]62号文件精神,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对各地违规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违规制定的与企业及投资者缴纳税收和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等,要坚决予以取消。
【解读】今年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将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考核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