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全面实施营改增 个人二手房交易首次纳入
龙虎网讯(记者 李子俊) 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透露,“营改增”5月1日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并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我市前期已经“营改增”的纳税人中,约96%税负下降或不变。业内普遍预测,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税负不太可能增加。
税务部门:具体怎么征还要等方案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如何确定,此前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否延续等,现在都没有明确,我们也在等国家的具体方案出台。”昨天,省国税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眼下离5月1日的“节点”还有一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还要和地税部门协作,等他们把相关纳税人的数据移交过来。
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和计税方法都不一样。记者了解到,目前,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税率为5.5%。如果该住房满两年,还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再来看增值税,目前分为好几档,标准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粮食、自来水、暖气、图书等货物时,实行13%的低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实行11%的低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实行6%的低税率;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可按小规模纳税人处理,征收率为3%。
由于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个人转让住房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税负是否增加,目前尚无定论。
业内预测:税负不太可能增加
不过,在国税总局“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定调下,业内普遍认为税负不会增加。
“营改增的目的,就是减少现行税制中部分行业重复征税的弊端,优化税制结构,使其更为科学合理。”市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营业税是按照营业收入全额征税,而且每个环节都要全额征税,前道环节所收税款不可以抵减,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次数就越多。而增值税具有“道道抵扣”的特点,可以把前道环节所收的增值税抵减,仅仅就增值额征税,避免了重复征收。
早在2012年10月,我市就已经试点“营改增”。市国税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营改增”的纳税人中,96%左右税负下降或不变。
“大的基调定在这里,税负不太可能增加,维持不变或降低的可能性比较大。”税务专家表示。
市场声音:若税负降低,有利于楼市“去库存”
还有不少权威人士预测,二手房交易原有的营业税优惠政策或将延续。
记者了解到,在楼市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国家鼓励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个人住房转让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加大。如2015年个人普通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年限由5年降至2年,2016年初又将免征营业税范围扩至非普通住房。
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日前表示,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开期间,拟对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全国政协委员张连起认为,二手房交易改征增值税后,原来营业税优惠政策或将延续。
“二手房营改增后,如果税负降低,原有优惠政策又将延续的话,可能会进一步激发买卖双方的热情,有利于去库存。”我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认为。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刘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