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已实施“禁鸣令” 5天就有421起乱鸣喇叭被查处

05.04.2016  21:37
【龙虎网报道】(通讯员  宁交轩)为加强城市交通噪音污染的管理,自2016年4月1日起,南京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范围扩大至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

据交管部门介绍,在此区域和设置禁鸣标志的路段,违反规定鸣喇叭的,将按《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以50元罚款。

近期,市民对城区机动车违鸣的交通违法行为反映突出,少数司机遇路口拥堵,持续按喇叭;遇路口有行人,不断按喇叭;遇到老、弱、病、残、孕时使用喇叭;在医院、居民区、学校附近使用喇叭;在市区内使用高音喇叭……  。  机动车喇叭噪音污染也日趋严重,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

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形象,南京交管部门从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违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实施5天以来,全市共查处违鸣交通违法行为421起。

整治重点:

1、在禁鸣区域内机动车长时间违法鸣号或连续以鸣号方式催促前方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2、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

整治方式:

1、固定点查纠和巡逻纠违的方式,各大队在人流和车流量大的路口采取定点执勤,严格查处违鸣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大队还将采取巡逻纠违的方式,尤其是在学校、医院与居民区周围加强巡逻,及时查处乱鸣喇叭的车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

2、强化源头管理,交管部门还将联合其他部门及单位,在车辆年检及日常检验中,加强对鸣号装置的检验,坚决禁止超标鸣号装置使用。

3、设立举报电话和微博、微信,市民可以通过96122和南京交警官方微博、微信,举报身边机动车违鸣较严重的路段和区域,交管部门将根据市民举报线索,组织警力实施查处。

处罚措施:

此次整治行动中,交管部门分层进行教育处罚。

1、对机动车偶尔短促的违鸣,主要以警示警告的方式加强教育管理;

2、  对于长时间违法鸣号或连续以鸣号方式催促前方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除警示教育外,还将处以50元罚款。

3、对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的,将先行扣车,待拆除违法装置后,再进行处罚。

别让焦躁的情绪通过喇叭再扩散  其他行人和车辆也应自觉守法,相互配合

据交管人士介绍:驾驶员养成限速行驶、踩刹车的习惯,不要动不动就鸣喇叭,要学会使用灯光语言,文明出行包括不违法鸣号。

要提高禁鸣的成效,除了交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之外,还需要全体市民共同提高个人素养。驾驶人和骑车人、行人应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驾驶人要树立“禁鸣”意识,禁鸣区域不鸣笛;骑车人和行人要做到不走快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减少驾驶人鸣笛的需要。只要人人都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摒弃我行我素的错误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就能为自己、为他人创造一个更加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      

新闻延伸:

汽车乱鸣笛产生的噪音究竟有多大?根据相关测试记录,汽车鸣笛时音量在85分贝上下;超过5辆车同时鸣笛,就会超过120分贝;一辆大车鸣笛,则高达128分贝。

根据声音的分级,60分贝以上,会感觉到吵闹;70分贝,相当于走在闹市区的大街上;90分贝,就像身处嘈杂的酒吧;100分贝,就像在你家楼上装修使用电钻;120分贝,相当于飞机起飞的声音。

耳鼻喉科专家说,长时间听汽车发出的噪音,会导致耳朵受伤。噪音长期超过85分贝,会对人耳造成伤害或致残。更为严重的是,持续不断的鸣笛声会引起大脑皮层兴奋和抑制的平衡,人脑电波发生变化,从而导致条件反射的异常,引发顽固性头痛、神经衰弱和脑神经机能不全等疾病。

来源:龙虎网  编辑:杭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