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组织赴武汉学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28.02.2017 17:0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省厅组织不动产登记局、信息中心、登记中心以及徐州、南通、连云港、盐城市局相关同志前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方案》编制单位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学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业务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省徐州市将作为水流产权确权登记试点,重点探索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登记。为充分探索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路径,我省在徐州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试点办法要求,拟再选取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市开展省内试点。学习期间,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讲解说明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研究》、《水资源产权制度研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研究》的相关内容,并以徐州市为例,对我省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提出了意见建议。双方还就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具体细节、疑难问题等进行了探讨交流。 (厅不动产登记局)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8.02.201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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