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矢口否认 赣榆检方突破一起“零口供”盗窃案件

15.06.2017  09:52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突破一起“零口供”盗窃案件,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经审查,2016年6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赣榆区青口镇中医院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一辆,2017年4月期间,又与邱某某(取保候审)先后在赣榆区青口镇泰润城美食街院内、青口镇眼科医院院内,各盗窃电动三轮车一辆。 

  归案后,邱某某如实供述了与李某某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但李某某在公安机关多次讯问中闭口不言,拒不承认盗窃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一方面联系公安民警调取两人住宿记录、通话记录、犯罪现场监控,让邱某某对盗窃现场及同案犯进行指认等。另一方面,根据现有证据制定了严密的讯问策略,从侧面入手,询问其家庭生活情况及其盗窃的原因等,释法说理,对其进行法律政策教育,逐步突破其心理防线,最终李某某交代了全部盗窃犯罪事实。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周家红 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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