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检察通知看守所纠正违法 保障律师会见权
14.04.2015 11:3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会见权的控告案中发现赣榆区看守所民警存在违法限制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该院在查清事实后及时向赣榆区公安局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依法保障辩护人的会见权。
控告人赵某律师反映其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母亲的委托,作为二审辩护律师前往赣榆区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看守所民警认为上诉期已过,且未解除一审委托,赵某不能作为二审律师会见被告人,故未安排赵某与被告人会见。赣榆区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向控告人赵某了解情况、走访看守所调查、查阅律师及看守所相关工作规范,经讨论研判后,认为赣榆区看守所不予律师会见的行为违法,于4月3日向赣榆区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避免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同日,依法书面答复控告人赵某。(吴倩倩)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4.04.20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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