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检察:答复举报人 让证据说话

10.04.2015  12:55

  “这是不是你们村凭证?”“是我们村凭证。”“这些款项有没有入村里的帐?”“入了。”“还有其他诉求吗?”“没有了。”举报人徐某一边看着会计凭证一边如是回答。

  去年12月,举报人徐某来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其所在村某村干部存在冒用村民名字,采取虚增土地亩数的方式骗领水稻直补款和农资补贴款的行为。该院举报中心受理后分流至侦查部门办理。侦查部门初查后作不立案通知书,并连同相关调查材料送达该院举报中心。

  近日,该院举报中心电话预约举报人徐某至该院。举报中心接待干警会同该院侦查干警共同向举报人答复案件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徐某其反映的不明账目已分别在其所在镇农业推广中心和村入账,被举报人不存在贪污行为。接待干警在答复的同时向举报人出具侦查部门在初查期间调取的相关结算凭证等书面证据,这才出现了上述场景。在真实可靠的证据面前,举报人表示没有异议,欣然接受不立案办理结果。(吴倩倩  周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