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强化执行监督破解“执行难”问题

01.12.2015  11:56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求,充分发挥司法监督的效力,自今年11月份起,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展开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形成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氛围,全力破解“执行难”现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院在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过程中发现,法院执行案件大量积压,特别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也存在“执行难”现象。该现象的存在不仅破坏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也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悖于当前提出的“依法行政”理念,严重影响政府的信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为此,该院决定开展专项督促活动,集中督促相关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机关单位依法履行义务。此次督促活动主要涉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消极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范围确定为被执行人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未结执行案件。最近经摸底调查、审查后,该院向4家企事业单位发出4份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收到检察建议后,4家单位对此高度重视,认真采纳检察建议,并组织专人进行学习、整改,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成果。此次专项督促活动有效的解决了一批法院积压的执行案件,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执行监督活动的一次有益探索,为构建完善的执行检察监督格局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