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司法救助显温情,检察关怀暖人心

13.11.2014  17:01

 

  2014年8月2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广梅在明知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仍组织工人董自林、刘胜杰、张衍夫、张广利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朱汪村进行墙体修缮作业,造成董自林、刘胜杰、张衍夫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公诉科的检察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广梅并未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赔偿和补偿,三名被害人的家属均没有固定的生活经济来源,且两名被害人的父母需要赡养,家庭生活极其困难。在核实被害人近亲属的情况后,该院公诉科积极联系并告知被害人的家属可以向该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并与控申科进行沟通。2014年10月23日,该院受理了被害人近亲属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迅速启动了被害人救助程序。 

  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于保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消除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积极意义。该院及时引导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