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化解邻里“小案”

29.01.2023  14:00

  “我一时冲动,没想到把事情弄成这般模样,我真诚向徐赔礼道歉。”1月18日,临近年关,犯罪嫌疑人老陆听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决定,悔恨与感激交织。

  2022年11月,因土地归属问题,老陆与老徐发生口角,随后火爆脾气的老陆对老徐大打出手,老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因双方一直未达成和解,今年1月12日,公安机关将此案报请吴中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检察官莫修龙在深入调查后发现,65岁的老陆和58岁的老徐是多年的老邻居,此前邻里关系还算和睦。后因土地归属,近年两家渐生嫌隙,导致矛盾日积月累,最终引发本案。老陆系初犯,认罪认罚,检察官认为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并不影响案件诉讼进展,但因老徐还需进行二次手术,后续医疗费用难以确定,究竟该赔偿多少钱?双方始终难以达成一致。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弥合两家分歧,检察官莫修龙奔走于两家之间,极尽所能化解邻里隔阂。针对悬而不决的赔偿金额问题,莫修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建议适用该院创建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在充分考虑老徐后续医疗费用的基础上,由老陆一方向吴中区公证处赔偿保证金专门账户内缴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莫修龙告诉记者,2022年8月份以来,该院便积极探索与区司法局、区公证处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旨在破解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漫天要价”等难题。公证处作为赔偿保证金提存机构,设立专门账户,对于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或审判机关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提存数额存在差异的,秉持多退少补原则补足或退还。待案件作出终结性处理后,或当事双方在此之前自行和解的,被害人可凭借办案机关出具的赔偿保证金给付函以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至公证处申请给付。

  检察机关这剂“良药”不但给老徐服下了一颗“定心丸”,也为老陆卸下了“心理包袱”。在老陆的女儿向吴中区公证处提存足额的赔偿保证金后,大年二十七,老陆也得以与家人团聚,共度团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