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 “去库存” 服务开发企业——连云港市资金监管中心优化一般监管资金支用方式

13.04.2016  14:11
 

为响应“去库存”号召,服务开发企业,连云港市预售资金监管中心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不断提升预售资金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对接企业需求,精准服务,全力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优化一般监管资金的支用方式。

据了解,开发企业申请使用一般监管资金时,可选择无需提供用款证明材料,随时申请一般资金至开发企业一般账户,由开发企业自由支配资金。

一直以来,资金监管中心将服务的落脚点放在质量和效率的统一,不断创优服务手段,简化审批流程,灵活审批资金,增强预售资金流动率,减少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切实增强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服务企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