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三类展会扶持资金审批二期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三类展会扶持资金审批二期系统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 、项目编号:1009-1940HOLLY07R
二、项目内容: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关于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三类展会扶持资金审批二期系统项目
项目预算:19.80万元。
项目内容简要 | 预算(万元) |
2019年为了加快展会扶持资金审批效率,推进企业外贸发展,拟将三类展会扶持资金审批权限下放给各市、区、县财政独立单位,为统一管理,方便申报,计划建立统一申报、审批平台,以提高资金审批流程,促进更多企业积极赴外参加展会,拓展国际市场。 | 19.80 |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第三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为能提供相关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软件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证明资料。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诚信江苏”(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所查询结果为依据。(供应商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
四、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4000元整(肆仟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咨询电话:025-52278625)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账号(户名: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中华路支行,账号:527460884999)。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1、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携带介绍信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16日起至2019年4月23日止,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七、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 2019年4月26日下午13:30至14:00,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28开标室。
八、磋商时间、地点: 2019年4月26日下午14:00,地点同上。
九、 现场勘察及标前答疑会: 不举行。
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34楼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025-57710271
十一、本次采购 代理人(机构):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
联系人:代民安、陈乙萱
电话:025-52278625,15305199211
传 真:025-52278761
十二、 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十三、 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 南京市中华路 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十四、其他
本次采购信息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