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检察公共资源交易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8.09.2017  09:31

  为加快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重要作用,近日,灌南县检察院在全县推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环境。

  该院分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陈为民介绍,该院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发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程序规范性有所欠缺,未能覆盖全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且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缺少反馈,容易让检察监督流于形式,对此,9月5日上午,该院与灌南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合会签《关于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明确将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医疗器械采购等项目纳入查询制度的适用范围,并逐一明确了具体要求和查询内容,查询方法依照《连云港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干规定》执行。

  在此次制度推行中,该院首次要求招标人(含采购人、出让人)或评标委员会对于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取消其投标、竞买资格,对于其它行贿犯罪记录的,根据其犯罪情节、危害程度酌情减分、劝退或取消其投标、竞买资格,并将处置结果在30日内反馈提供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人民检察院。(通讯员 李澄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