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民资助推混合所有制 黑龙江国企改革迸发活力

09.06.2015  09:44

  人民网哈尔滨6月9日电(方圆)从2003年至2012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重点推动“大中型企业”改革已经走过10年。黑龙江省长助理,省国资委主任赵杰表示黑龙江省国资委在包袱沉重,难以推进企业机制转换和产业提升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2013年,黑龙江省国企改革再发力,一批改制新企业应运而生,通过转型升级在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决定性成果。

   黑龙江国企改革再发力提档转型新升级

  自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加大推进力度,逐步拓展改革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时间范畴来看,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大体经历了四个时间阶段,党的十八大前有三个阶段,党的十八大后到目前为止算一个新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1996年,“抓大放小”,重点推动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到1996年末,全省通过股份合作、兼并、委托经营、破产等形式,已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资产经营方式改革的企业达19120户,占同类企业总数的87%。第二阶段,2000年-2002年,重点推进国有中小工业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改革。2000年末,72户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建。到2002年底,全省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面达90.7%。已改制企业中,国有资本占总股本额30%以下或完全退出的占77%,其中完全退出的占59%。

  2003年至2012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重点推动“大中型企业”改革攻坚为第三阶段。到2012年底,全省已完成改制企业3500多户(包括197户大中型企业),占全部应改制企业98%以上。已完成改制的3500多户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占3%,国有全部退出、混合所有及国有参股占97%;已完成改制的197户大中型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占11%,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混合所有及国有参股占89%。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改革步入了深水区。从改革时间延续上看,从2013年开始,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为第四阶段。这一段主要以“管资本为主、混合所有制为导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平台”,全面深化国企改革。

   深化改革新跨越盘活存量国有资产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改革较早触及产权,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先后从14个竞争性领域退出。目前,扣除中央企业,黑龙江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户数保留不到10%,在全国各省中这一比例是非常低的。同时,在体制机制上也有所创新,“大锅饭”、“终身制”、“铁交椅”等旧体制旧机制被有力冲破,按劳分配、计件取酬、签订劳务合同、职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等符合市场发展要求的新体制新机制正在加快建立完善。

  在黑龙江国企改革过程中,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办社会和冗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基本完成,73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183万职工实施“并轨”,偿还历史拖欠职工工资130亿元,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如此,黑龙江国资委盘活了存量国有资产,全省累计筹措改革调整资金500多亿,累计盘活国有资产500多亿元,化解不良债务1000多亿元。黑龙江省国资委有2户企业资产和销售收入双超百亿,在全省实现了百亿企业零的突破;2户企业跻身中国企业500强;5户企业进入龙江百强企业排名榜前列。非煤企业利润贡献率由10%提高到42%,收入贡献率由34%提高到39%。

  经过这几轮国有企业改革,全省国有经济比重进一步降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得到有效调整,有力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基础作用进一步凸显,各种要素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竞相发展的新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注入了活力和源泉。

   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能够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后正式引入民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资委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出资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鉴于国家尚未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在推进上坚持既积极又谨慎的原则。在集团层面,重点选择新良集团等3户出资企业实施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过积极推进,黑龙江新良粮油集团与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进行了重组,今年2月15日签署了重组协议,重组后浙江农村发展集团持股60%,黑龙江省国资委持股40%,这是黑龙江粮食生产大省与浙江粮食消费大省的战略合作,符合国家改革方向。

  此外,在子公司层面,国资委选择8户重点子公司从项目招商、增资扩股、国有股权转让等不同方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已经取得积极进展。至2014年年底,已经签约完成4户,已经完成审计评估,正在与投资方洽谈的4户。

  目前,黑龙江省国资委纳入财务决算范围的出资企业只有15户。截至2014年末,出资企业资产总额1281.9亿元,同比增长0.05%;负债总额993.3亿元,同比增长3.6%;所有者权益288.6亿元,同比下降10.5%。总体资产负债率77.5%,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539.7亿元,同比下降18.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92亿元,同比下降19.3%;利润总额-48.7亿元,同比增亏28.5亿元;净利润-38.8亿元,同比增亏19.2亿元;实际上交税费44.6亿元,同比下降18.2%。由于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中,煤炭等资源企业资产占比较大,非煤企业比重较小,因而黑龙江省地方国有经济受煤炭等资源价格销量下行的影响较大。如扣除煤炭类企业,2014年黑龙江省国资委非煤出资企业盈利5.6亿元,同比增长15.3%,有力扭转了2013年以来的下降趋势。

  原标题:引民资助推混合所有制黑龙江国企改革迸发活力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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