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二套房贷新政落地 南京苏州二套房首付降至4.5成,其余11市降至4成

12.04.2015  11:06

  人行南京分行昨日在官网上公布江苏二套房贷新政,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的差别化原则,新政明确了13个省辖市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标准为——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南京、苏州两市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由70%、60%统一降至45%,其他11市的最低首付比例由60%降至40%。贷款利率仍按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


  据悉,由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牵头成立的江苏省金融机构执行房贷政策自律机制经多次商议,于10日确定了执行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的实施方案,并制定出上述方案。江苏辖内各金融机构即日起可依照执行。而在上述方案基础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每个借款人(客户)的具体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各自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3月30日,央行、银监会、住建部出台文件,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尚未结清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二套房首付4成、利率1.1倍,意味着政策又回到了2007年。2007年至今,二套房首付政策数度调整。2013年11月时,南京出台“宁八条”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7成,利率1.1倍,这一政策延续至此次新政出台前。


  “南京二套房首付没降到位略显遗憾,但是不管怎么说,4成和4.5成差别也不太大。”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南京和苏州首付定得比其他11个城市略高,也恰恰说明这两地楼市的基本面比其他城市要好,楼市有望率先回暖。


  最新数据显示,南京新房库存量为5.27万套,按照3月成交5000余套的速度计算,这些房源可供销售10个月左右;而苏州新房库存量5.18万套,可供销售周期约为10.9个月,均位于6-12个月之间的库存“正常值”。相比之下,我省其他11个城市的库存量消化堪忧,有的城市新房库存量可供销售时间超过了2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