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研讨会
15.05.2015 19:5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省局在镇江丹阳市召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研讨会。省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省工商局、镇江市工商局、丹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同志,省内12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企业广告部负责人参加研讨会。
会上,与会代表对《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中关于“广告主”、“广告代言人”、“推荐和证明”等内容的理解及如何界定作了深入探讨,对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报批程序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省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要认真抓好《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的贯彻落实,提前做好调研和协调工作,保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不断提高广告发布的规范化水平。
(省局稽查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05.2015 19:55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