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出台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方案

10.03.2016  11:16

  为充分营造学习、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社会氛围,紧紧抓住新《种子法》颁布实施的契机,推动全省林木种苗工作迈上新台阶,省林业局制定了宣传贯彻新《种子法》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主要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并详细安排了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进度。

  夏春胜局长就实施方案作出批示,他指出:种苗站在我省种苗选优、培育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为配合产业发展和绿色江苏建设,必须加强种苗各项工作。对于省种苗站所提的委托省种苗站开展种苗执法和增加种苗站工作人员两条建议,夏春胜表示原则同意,并请局相关处室提出操作意见。我省将以实施方案为宣传贯彻新《种子法》的行动指南,不断健全种苗组织机构,完善监管体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