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12.04.2017  23:37

  4月6日下午,省财政厅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扩大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捍东同志主持会议,全厅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刘厅长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强调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为我们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制度依据的重大意义,并结合江苏财政实际,就财政部门进一步学习贯彻好《实施办法》、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常态,提出要加强对《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建设、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等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在随后举办的厅机关第三期“处长讲坛”上,11位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围绕“2017年工作思路、工作创新、工作举措”主题,与大家交流了本单位2017年的工作思路和创新举措,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