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时将娃放在购物车内 不料娃翻出车筐摔成脑震荡

02.06.2015  14:47

  中国江苏网6月2日讯 在逛超市时,不少家长为了购物方便会将小孩放在购物车内,但小孩生性活泼,坐姿五花八门,一旦家长疏于看管,很有可能给孩子带来安全隐患。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家长因为疏于照顾购物车里的孩子,导致摔成脑震荡,当场出现昏迷状况。

  今年1月,两岁的东东(化名)跟随妈妈去超市。进入超市后,妈妈李某就将东东放入了购物车,并选购了一个皮球让其玩耍。在逛到奶粉区域时,李某停下来向促销员咨询,并离开购物车向前查看商品。突然远处传来“哐当”一声,再一看是东东翻出了车筐,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李某一时愣住,而一旁的促销员见状立即上前抱起了东东。李某回忆称,当时就见东东闭着眼睛,看似有点昏迷,其赶紧给丈夫打电话送医院。

  经诊断,东东为闭合性头部外伤(脑震荡),住院治疗四天,共花去医疗费4873元。李某认为,自己没有看好孩子是一个原因,但进入超市后工作人员也未提醒她小孩不能站在购物车内,且没有进行制止,对此次事故超市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超市并不认同,双方协商无果后,东东在法定代理人父母的帮助下,将超市告上了法庭。

  超市方辩称,购物车上明明标有“请确保小孩坐好、请不要将小孩置之不理”等字样,已经尽到了提醒的义务。事发时促销员忙着向李某介绍奶粉,没有注意到东东,所以没有劝解。东东摔伤的根本原因是其站在购物车内的皮球上玩,其母亲在一旁未尽到看护义务,超市方并无过错。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查看了事发时的监控。监控显示:东东站在购物车内,双脚踩在皮球上,由于上身的晃动,东东几次在皮球上站立不稳,摔倒在购物车内。李某则在和促销员说话。正当促销员拿奶粉,李某转身时,东东一边脚踩皮球一边坐上了购物车的边框,脚下一滑,向后翻倒,后脑直接着地。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该案中,超市方虽在购物车上用图案提醒禁止儿童站在购物车内,尽到了提示义务,但东东站在购物车内踩在皮球上玩耍,数次摔倒在购物车内时,旁边的工作人员只顾与李某交谈,并没有进行制止。所以,超市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

  李某作为东东的监护人,没有注意到购物车上的提示,也未让东东采取正确的坐姿,对儿子多次踩皮球多次摔倒都没有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决,超市承担20%的过错赔偿责任。(文中均为化名)

  通讯员夏倩

  本报记者张建波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