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可享助学补贴
28.07.2015 18:09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为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不因贫失学、辍学,日前,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出台《连云港市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暂行办法》,每生每学年可以享受1000元至1500元的助学补贴,该办法自2015年年9月1日起执行。
该办法规定,补助学生的父母一方持有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市区常住户口,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享受重残生活救助家庭的,可申请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贴,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全日制在读高中学生(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3年的学生),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标准补贴。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按每生每学年1500元标准补贴。对当年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或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其一次性奖励参照《连云港市区奖励残疾人大学生暂行办法》执行。凡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后予以公示,区残联(社会事业局)于每年9月底前将享受补贴对象的学生纳入发放名单,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个人。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8.07.201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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