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贪污罪 扬州两处级干部被提起公诉
16.12.2014 14:13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12月16日讯 (扬检宣 何瑞琳)记者昨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对扬州市环保局原局长、党组副书记金秋芬(正处级)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199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金秋芬在担任扬州市郊区双桥乡党委书记,原维扬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扬州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及局长、党组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或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利;利用担任扬州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以虚报开支等手段,侵吞公共财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局长左智慧(副处级)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左智慧在担任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宝应县公安局局长、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担任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局长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其财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6.12.2014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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