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便宜卖“废品” 老汉赔钱又领刑
17.05.2016 17:35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5月17日讯(通讯员李慧)家住通州的一名姓季的老汉,发现小区附近的工地有台混凝土搅拌机闲置了几个月,于是便让收废品的将机器切割卖得400元。孰料这一行为触犯了法律。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季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退赔被害人7850元。
年近60岁的季老汉,家住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某小区,平日里闲来无事喜欢在小区附近溜达。“细心”的季老汉发现小区旁边的工地上有一台混凝土搅拌机和两块旧铁模,闲置在那里已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无人问津,贪图小便宜的他便在心里打起了“小九九”。
2016年1月2日下午,季老汉找到收购废品的王某,说自己有旧机器要卖,双方约定用氧化机切割搅拌机和铁模。次日早上6时左右,趁着工地上还没有工人,季老汉早早地将王某带至工地,拿到400元钱后,季老汉便离开,留下王某切割机器,准备装运。正在切割机器的王某恰好被工地负责人吴某巡逻时发现,然而为时已晚,机器已被损坏,无法再进行使用。吴某经询问才得知,有一个高个子老汉将属于自己公司所有的搅拌机和旧铁模当废品卖给王某,吴某遂立即报警。经鉴定,被损坏的搅拌机和旧铁模价值7850元。同年1月22日,季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季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周莉娜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7.05.2016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