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曝光产销假冒苹果手机等一批典型案例

31.03.2015  11:32

  中新江苏网南京3月30日电 (许纲 杨颜慈)使用不合格聚苯乙树脂原材料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服饰公司以假充真“大嘴猴”短袖圆领衫、产销售假冒苹果手机……3月30日,江苏省质监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兴化一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水稻育秧基质有机肥案

  2014年5月28日,根据举报,兴化市质监局对兴化市田缘基质肥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到下圩农科站的水稻育秧基质有机肥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明,该批水稻育秧基质有机肥产品标注执行标准为NY525-2012《有机肥料》,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为≥5.0%。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产品水分的质量分数项目和总养分的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NY525-2012《有机肥料》标准规定要求。兴化质监局依法对兴化市田缘基质肥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吕四港燃料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根据举报,2014年3月10日,南通市质监局对启东市吕四港燃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出该公司加油站三台柴油加油机计量负偏差为3%左右,严重偏离国家标准。经查,该加油站为谋取非法利润,更改三台加油机主板,随意调整加油机的单位出油量。南通市质监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没收三台加油机,没收违法所得415720.14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加油站使用非税控加油机的问题,移交给税务部门进一步处理。

  南通同安塑料包装材料公司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餐具案

  2014年3月13日,根据举报,南通市如皋质监局对如皋市下原镇南通同安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对该公司生产一次性发泡餐具的原材料聚苯乙烯树脂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江苏省塑料及塑料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聚苯乙烯树脂感官指标项目不符合GB9692-1988《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规定要求。经查,该公司使用不合格聚苯乙树脂原材料28.25吨,涉案货值32.5万元。如皋质监局依法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

  无锡市雨琪服饰生产以假充真“大嘴猴”短袖圆领衫案

  2014年5月15日,根据举报,无锡市惠山质监局对无锡市雨琪服饰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大嘴猴Paul Frank”短袖圆领衫,圆领衫上正面有大嘴猴图案及paul frank字母印花,衣服领口、侧面标签均有大嘴猴图案及paul frank字母。经查,该公司未取得品牌所有商美国Paul Frank实业有限公司的品牌授权。惠山质监局按照《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生产以假充真的“大嘴猴Paul Frank”短袖圆领衫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并没收全部假冒的短袖圆领衫。

  常州市荷花格赛通讯器材经营部生产销售假冒苹果手机案

  2014年11月11日,根据举报,常州质监局会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钟楼区荷花格赛通讯器材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由该经营部自行包装标注苹果图标的移动电话(手机)62部。经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鉴定,上述涉案物品中所有标注标识的产品均为以假充真的产品。经查,该经营部所有成品未销售,货值金额共计45310元。常州质监局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

  江苏莱宝电力滤波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案

  2014年4月16日,根据举报,常州市武进质监局对江苏莱宝电力滤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智能集成式低压无功补偿装置产品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经查,2013年9月至11月间,该公司生产63台智能集成式低压无功补偿装置产品,用于住宅小区内低压配电线路的无功补偿;2013年10月至11月间,该公司将其生产的63台智能集成式低压无功补偿装置产品全部销售给廊坊市梅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涉案产品货值金额总计101680元整,违法所得3150元整。2014年6月4日,武进质监局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

  苏州顺驰纺织销售以假充真的苏皇家纺蚕丝被案

  2014年7月3日,苏州市吴江质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12365”举报投诉处置指挥中心通报的案件线索,对苏州顺驰纺织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是销售家纺产品的门店,销售的产品是委托位于南通市的崇川区喜购床上用品厂(阿里巴巴网站上名称)生产;产品中的标签内容为该公司提供,崇川区喜购床上用品厂代为印刷、标贴;该公司通过在网站上一号店/苏皇家纺旗舰店以代发形式销售。经查,该公司销售以假充真的苏皇家纺蚕丝被(4斤)共58件,货值金额13224元,违法所得4640元。依据《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苏州市吴江质监局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

  南京慧韬物业管理公司未对其使用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案

  2014年5月4日,根据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南京市质监局建邺分局执法人员对南京慧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万达华府小区电梯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管理使用的万达华府小区共计37台电梯超期未检,且经责令改正后仍逾期不改。2014年7月,建邺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