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车子后盗回再质押获利 苏州两男子犯盗窃罪获刑

02.04.2015  17:04

  中国江苏网4月2日讯(记者 米格)苏州两男子找到了一个双倍来钱的办法,将轿车质押给他人获利,然后偷偷开走自己的车,再次质押给别人。两人认为这是经济纠纷,不是盗窃。记者今日从江苏虎丘法院获悉,两男子均构成盗窃罪,被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和三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4年6月21日,徐某与马某来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将徐某的轿车进行质押,交了车辆的所有手续和权属证书后,得款90000元。

  23日,该公司突然发现徐某的车子不见了,联系徐某时,徐某说车被债主逼着开走了。然后电话一直关机。

  而实际上,在当日凌晨,徐某通过GPS定位,找到了这辆车的停放位置,并将位置发给马某。马某找到车辆,用备用钥匙将车门打开,用大力钳夹断方向盘锁,盗走车辆。

  当日,徐某又到车管所挂失,补办了车辆所有手续,然后又再次把车质押给别人,得款120000万元。

  法官提醒,凡是自愿将财产质押给他人,他人即获得了质权,对该财产依法享有占有权。如果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质押物,质权人的占有权利即受损,其财产权利即被侵犯,即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