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包月罚款" 涉事交警敛财20万面临10年牢狱生涯
中国江苏网7月21日讯 (记者 徐理想 通讯员 侯文娟 周家红 庞维俊) 只要交了协调费或赞助费,并在车上做一些特殊的标记,就能得到交警的“照顾”。近日,赣榆区一起交警腐败案件牵出令人震惊的货车超载“潜规则”———为逃避罚款,货运公司竟与交警达成“包月罚款协议”,只要交了一定数额的罚款,即使车辆超载,也可以在相应期限内不被再次查处。
可惜
年轻交警坠入腐败
2015年4月15日,在赣榆区法院法庭上,随着法槌的落下,对被告人吴某的审判落下帷幕。等待这名曾经年轻有为交警的,将是10年的牢狱生涯。
吴某原是赣榆区公安机关一名普通干警。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工作出色的他一步步被组织提拔重用,直到担任中队长一职。起初,吴某谨言慎行,严格要求自己,但随着自己被提拔为中队长,手中的权力变大,他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王某是某货运公司的老板,手下有多辆货车需要经过吴某的管辖区域,超载的车辆经常被罚款。为了打通关系,王某给吴某送来了现金,半推半就中,吴某没能禁得起诱惑……
事发
借收赞助费敛财
之后,吴某通过定期收取赞助费的方式,给王某及挂靠其公司名下的车辆开“月票”,每月每辆车只罚两次款,一共罚400元钱。
知道了其中的潜规则,慢慢地,那些想和交警搞好关系、少交罚款的汽车运输公司负责人,每到逢年过节,便主动带着现金、购物卡来到吴某的办公室,让吴某“关照关照”,吴某每次都在半推半就中收下了。
随着该中队收取赞助费的事被媒体曝光,吴某的犯罪事实被检察机关发现。经赣榆区检察院调查,从2010年至2014年间,吴某为多家货运公司车辆在超载查处方面给予“照顾”,共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近20万元。
揭秘
超载背后的“潜规则”
超载的大货车何以在交警的眼皮底下堂而皇之地疯跑?原来,为了逃避罚款,社会上一些货运公司和辖区交警已经达成了“包月罚款协议”,只要交一定数额的罚款,即使车辆超载,也可以在相应期限内不被再次处罚。
据王某交代,超载车辆经过吴某所辖的中队时,只要交了协调费或赞助费,在车上做上一些特殊的标记,如“谨慎驾驶、严禁酒驾”、“遵章守法”、“平安一生”,或者拿出该公司发放的安全考核卡,交警看过后一般都会“照顾”这些车辆。
“包月罚款”一般每月每车罚款400元且不扣分。而按照我省的相关规定,对于严重超载,比如超载100%的,每次要罚款2000元,扣6分;超载20%以下的,每次要罚款200元,扣3分。运输车辆为了赚更多的钱,几乎每一车都超载,运输公司如果不按照要求交协调费、赞助费,车辆根本无法通行。那些交了挂靠费、赞助费的货车司机更加明目张胆地超载,被查到后的违法成本很小,加剧了路面超载的现象。
久而久之,这样的“潜规则”渐渐为过往的车队熟知,很多跑运输的大货车便挂靠在这样有能力和交警“协调”的货运公司,定期交一定的挂靠费,便可以在超载罚款方面得到“照顾”。“执法自由空间过大,外加监督制约机制缺失,导致这种‘潜规则’成了超载运输界的‘硬规则’”,业内人士说。
在这条“潜规则”下运行的人们,自以为得了便宜,他们无视法律的权威,最终都将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处罚。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