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学习宣传新预算法
全省财政政策法规系统:专题学习 积极部署
11月18日, 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在扬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新预算法, 13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财政局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就学习新预算法做出了部署。要求将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和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新预算法从政府规范收支行为转变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突出特点,加强学习宣传,创新管理实践,推动新预算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苏州市财政局:积极学习宣传 梳理问题应对
为将新预算法精神全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苏州市财政局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 做好新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积极主动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讲解、答疑工作。加强同市人大、业务主管部门、市(区)财政部门、局内各处室等的沟通联系,营造氛围,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 做好问题的梳理与应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对照新预算法条文进行分析对比,总结出新预算法中的要求哪些是已经做到的,哪些是没有做到的,采取哪些措施改进,从而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 做好2015年预算衔接工作。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内涵,结合苏州实际和改革时序,在实现编制时间进一步提前、一般性支出和结余结转支出继续控降的基础上,2015年预算编制改革力争在全口径预算、标准化预算、透明化预算、绩效预算和中期预算五个方面有所突破和完善。 四是 做好新法实施与深化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新预算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不但总结了财政改革与预算管理的实践经验,同时也为今后预算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预留了空间。要做好《苏州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各项改革方案与新预算法的衔接工作,坚持用制度引领和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制度,使得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推进财政改革相互协调,同步推进。
扬州市财政局:举行学习宣传专题新闻发布会
为做好新颁布的《预算法》学习宣传工作,近日,扬州市财政局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该局局长张彤就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向有关新闻媒体和部分财政服务对象作了解读。
张彤局长从新《预算法》八个方面的新变化、新亮点,新《预算法》实施后对地方政府收支的影响,以及扬州市财政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举措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
发布会结束前,张局长还回答了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张彤局长表示,扬州财政局将继续加大《预算法》的宣传学习力度,吃透精神,加强政策研究并全面落实;从2015年起,将完善全口径预算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口径;严格执行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严格规范预算调整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收支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打造阳光财政。
句容市财政局:专题辅导 宣传普及
为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提高依法理财水平,11月20日,句容市财政局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省财政厅预算处郑一鸣副处长授课。 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预算单位会计财务科长参加培训。 郑处长从“理解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掌握改革的思路、目标和时间表,重点把握三大改革任务,解读新预算法”四个方面对新《预算法》修改历程、修改背景、修改内容及6大突破7大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这对市局把握财税体制改革目标要求、拓宽财政改革发展思路、深化财政管理服务创新,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和指导性。 下阶段,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宣传普及新《预算法》。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学用结合 加大宣传
连日来,锡山区财政局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学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明年实施新《预算法》和打造法治财政奠定基础。
一是 制订方案。新《预算法》一通过,锡山区财政局就立即制订学习宣传新《预算法》实施方案,并及时与区人大、区法制办等单位协调,提请组织区领导加强新《预算法》的学习。
二是 加大宣传。新《预算法》通过后,锡山区财政局立即组织购买新书,并分发到全区财政系统、区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各板块党政领导,努力使全区上下都来了解新《预算法》,都按新《预算法》组织财政收入和加强支出管理。
三是 专题学习。在全国人大通过《预算法》修正案后,区财政局立即通过网络下载并转发局机关全体人员及时学习领会,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新《预算法》,并通过科室、中心和支部、全局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讨论,加强新法的理解和掌握。
四是 组织培训。为更好地学习、理解和掌握新《预算法》,锡山区财政局广泛联系,先后组织了两批次新《预算法》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全区财政系统和区级机关财务人员对新法的理解和掌握更加全面和系统,为今后执行新《预算法》做好很好的知识储备。
五是 及时应用。区财政局通过加强新《预算法》的学习,及时掌握精神要领,并适时调整今年财政工作重点,统筹协调好全区的收入与支出结构,加强全口径预算编制和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可持续发展和规范透明的公共财政做好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