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财政开展公有房屋专项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效益,推进源头防腐、廉洁从政,自7月份以来,淮安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对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下属所有企业),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公有房屋出租情况,自主经营及闲置情况,租金或自主经营收入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在时间跨度上,重点清理2009年6月1日至今年6月底共五年期间的具体情况。截至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自查工作圆满完成。 市直406个部门单位已经全部报送自查材料。各县区全部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了清查资料汇总及报送工作。根据自查上报资料统计,在市直方面,有出租行为的140个单位,出租面积80.1万平方米(含场地、仓库、人防工程、人防商用等);有自主经营行为的10 个单位,面积6万平方米。在县区方面,出租房产面积308.7万平方米,自主经营188.8万平方米,闲置房产48.8万平方米。
二是核查工作有条不紊。 自9月5日起,财政部门抽调业务骨干30人,分两批重点对有出租行为的140家市直单位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做到合同管理情况清楚、租金管理情况清楚、财务管理情况清楚、产权管理情况清楚等“四清”,确保摸清家底。目前,第一批60家单位公有房屋情况已核查结束,公有房屋面积111.2万平方米,其中出租房屋面积40.3万平方米,2009年以来租金收入19329.2万元,并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四大类17项,目前已拟制了处理方案。
三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设计研发符合监管需要的信息平台,做到与住建、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对全市公有房屋管理情况的动态掌握、实时监控,以平台建设倒逼规范管理。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通过提升制度执行力来防范各类问题的发生,达到长效监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