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14.01.2015  14:00

  1月12日,邳州市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该市审计部门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针对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结余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等建议。审计建议引起财政部门的重视,经充分调研和酝酿出台了《办法》,有助于加强市财政支出 管理、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该《办法》就动态监控的主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是否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批准的年度预算科目、指标、支出范围和标准支付资金;二是是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方式、程序和账户等支付资金;三是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在定点单位进行采购;四是是否严格按照公务卡制度规定报销公务支出;五是是否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提取现金;六是是否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或预算单位的支付指令及时、准确支付资金;七是是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规定清算资金。审计在促进被审计单位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彭夫恒)